全体同学:
我校人工智能学院林某鑫,工程技术学院邱某帆、王某永、机器人学院陈某可,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黄某豪等5名同学,于国庆假期前夕联系不具备运营资质的大巴,组织同学搭乘回乡并收取费用,经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制止并查处。其行为违反上级及学校不得组织非法包车回乡的有关通知和安全管理规定,涉及人数众多。以上同学守法意识淡薄,安全意识缺失,侵害了其他同学的人身安全保障权益。
根据《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五条及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等规定,上述5名同学的行为违反校纪校规,其中邱某帆受“记过”处分,林某鑫、王某永、陈某可、黄某豪等受“严重警告”等处分。
希望受到纪律处分的同学深刻认识错误,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并遵守学校有关规定,遵纪守法,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拒绝组织和乘坐非法包车,切实保障自身人身安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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